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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执业 维护正义 规范服务 勤勉尽责
诚信执业,“人无信不立”,作为一名律师承载的是委托人的殷切希望,我们的做人做事原则就要求我们以诚实的态度面对委托人,实事求是地告诉委托人诉讼风险,向委托人告知不同方案可能遇到的风险大小,必要时要求委托人签署书面风险告知书,这是我们办案的基本前提。
维护正义,律师就是为维护公平与正义而应运而生的职业,能有效监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案,社会的争议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,律师就是在当个人面对现实的法律问题时为其提供帮助的人,是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,保证社会正义是律师存在的社会价值。
规范服务,律师不是维护委托人的任何利益,仅限于合法权益,律师在法律的限度内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,任何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,包括“罪大恶极”的犯罪嫌疑人,这也是社会正义的体现。
勤勉尽责,律师的工作是纷繁复杂的,面对浩繁的法律条文,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,面对委托人的殷切期望,作为一名律师不勤勉尽责是不可能把案件办好的,是不可能让委托人的利益得到维护的,当然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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